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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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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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陕2020勉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3675号 |
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勉县支行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610725100005GB00002F00070012 |
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田园路泰华时代城三期14号楼4层403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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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勉县不动产登记局
2025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