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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洪栋因保管不善,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勉房证字第3148号证书遗失,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定军山镇绿缘路汉钢生活区5号楼4层403室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由于原权利人陈洪栋已去世,故由继承人陈建刚声明该证书作废。 声明人:陈建刚 2025年3月12日